李传良涉贪31亿元!细节曝光!装5个行李箱现金,飞往深圳
泉州晚报
外逃的黑龙江鹤岗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案件持续引发关注。根据披露信息,李传良涉案超31亿元。
今天(10月14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李传良曾指使他人运送钱款,“刘某1根据指示将李传良平时交给其保管的人民币415万元现金装到五个拉杆箱后,安排另外五人于2014年7月9日从黑龙江鸡西市出发乘飞机将装有415万元现金的拉杆箱携带转移至深圳市”。
据裁判文书网,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牡东检刑诉〔2021〕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成祥、董玉琨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该院提起公诉。
该院于2021年12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12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李传良。资料图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时任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传良(原鸡西市副市长、现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在逃)欲向香港转移违法所得人民币500万元(系李传良以虚假项目套取的财政拨付的国家奖励资金)。
判决书显示——
李传良指使刘某1(另案处理)准备钱款并向深圳市运送,指使被告人孙成祥在深圳市接收并向香港转移钱款。
刘某1根据指示将李传良平时交给其保管的人民币415万元现金装到五个拉杆箱后,安排李某2、李长奇、尹某、谭某、潘某等五人于2014年7月9日从鸡西市出发乘飞机将装有415万元现金的拉杆箱携带转移至深圳市;
同时安排被告人董玉琨于同日从北京市出发乘飞机将其在北京市为李传良保管的85万元现金携带转移至深圳市。
上述六人在深圳市会合后,由董玉琨将500万元现金重新装箱交接给孙成祥。
后孙成祥让其侄子陈某、陈某的朋友汪某和黄某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到银行将其中490余万元现金转存汇款至李传良事先联系的香港兑换店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汇款后孙成祥携带剩余现金出境至香港,到该香港兑换店将该490余万元兑换成的600万元港币提出,并在香港将600万元港币及剩余人民币现金交给李传良。
李传良将其中的50万元港币交给孙成祥存入孙成祥名下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后被李传良陆续取用。
综上,
被告人孙成祥以转移方式帮助李传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人民币500万元;
被告人董玉琨以保管、转移方式帮助李传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人民币85万元。
判决书称,2020年7月5日,因办理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案件,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牡丹江市监察委分别在被告人孙成祥、董玉琨家中找到二被告人。分别于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7日对孙成祥、董玉琨采取留置。2020年11月25日,孙成祥、董玉琨在留置期间分别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不掌握的本起案件。
一审判决结果为——
被告人孙成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000元。
被告人董玉琨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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